19世紀末,盛宣懷先生和一批有識之士秉持“自強首在儲才,儲才必先興學”的信念,在上海創辦了交通大學的前身——南洋公學。1920年12月14日始定名為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紀之初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南洋公學于1901年舉辦政治特班,由蔡元培先生主持,在當時,科舉制度還沒有廢除,為了給處于大變革時代的中國社會培養具有現代學識的治國人才,特班“專教中西政治、文學、法律、道德諸學”,開設了憲法、國際公法、行政綱要等課程,從而使南洋公學成為首批開展近現代法學教育的中國高等學府之一。
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
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作為特班的主任教授,曾在徐匯校園播下了科學、理性、兼容并包的種籽。“欽字第壹號”法科文憑獲得者王寵惠先生自北洋大學堂畢業后,立即被南洋公學聘任為教師并派遣到日本和美國留學,從此以律政才識享譽海內外。特班學生中的佼佼者黃炎培先生,就在延安的窯洞里,圍繞王朝興亡周期律的問題與革命領袖毛澤東進行了一次意味深長的對話,使民主化的社會訴求得以升華為國家制度設計的理念。這就是南洋公學師生的三個代表,分別象征著科學、法治以及民主的時代精神。此外,為助長變法改制與社會進步,南洋公學在譯介國外法律與法學著作方面亦領風氣之先,在商務印書館創始人、時任南洋公學譯書院院長的張元濟先生的主持下,首次成系列地翻譯了一批國外重要的法律和法學文獻,其中,曾在特班研習法律的近代中國著名文化大師李叔同先生所翻譯的《法學門徑書》和《國際私法》亦在其列。
恢復法學教育,蟄伏積蓄
上海交通大學于1986年設立了法學教研室,逐步恢復交大的法學教育事業。1992年開辦法學本科專業,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開始了法學專業教育的歷史。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這期間,法學教育處在探索階段,逐步在師資、科研、教學、學生培養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
成立法學院,超常規、跨越式發展
根據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世界一流大學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學于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并投資2500萬元進行一期建設,開啟了上海交通大學法學教育發展的新階段。從這一年,法學院的發展進入了快車道,一躍成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在堅持本科教育這個中心的同時,法學院在最短的時間內,先后取得了8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以及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
2007年7月31日,廖凱原基金會與上海交通大學簽訂捐贈協議,向上海交通大學捐贈總額不少于3000萬美元的資金用于建設一流法學院,以在交大徐匯校區建造新法學大樓、延攬法學名師、塑造學術品牌、培養治國之才和學術精英,為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發展開創了全新的機遇。2008年9月20日,“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同時冠名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以銘志廖凱原基金會的義舉。
2010年7月,上海交大法學專業被教育部、財政部批準為國家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2010年10月,上海交大法律碩士被教育部批準為上海地區唯一入選全國法律碩士類的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獲準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在努力進入主流的同時,法學院還積極開拓法學教育的改革和國際化道路。2010年,法學院同時開設了獨創性的“3+3”法科特班和面向海外留學生的中國法碩士項目。法科特班的實踐獲得了教育部的肯定,目前已從本院招生逐步擴大為校外招生。而在中國法碩士項目的基礎上,法學院已全面設立了各類國際項目。2012年秋,首批攻讀S.J.D.學位的留學生入學。
2011年初,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上海交大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博士點覆蓋所有的二級學科,至此,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法律教育層次更上一個臺階。同年,交大法學院獲批上海唯一的國家級法學校外實踐教育基地項目。2012年,上海交通大學法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獲批,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入選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首批“應用-復合型”基地和“涉外型”基地。同年,《交大法學》獲得刊號作為學術雜志正式發行。
依照上海交通大學的發展規劃,法學的定位是交大的未來優勢學科和強勢學科,是交大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交大文科建設“有選擇追求卓越”的重點之一。為實現交大發展的既定目標,凱原法學院將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得到學校的大力支持,且廖凱原基金會的捐贈也為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發展開創全新的機遇,這些都為將交大法學院建設成國內一流的培養法學精英人才的法學重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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