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嚴格規范管理 確保研究生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
日前,教育部印發了《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進行了部署。
《規定》明確,進一步加強碩士研究生命題工作規范管理,積極深化分類考試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進經濟類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分類考試改革試點,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供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等6個經濟類專業學位選用,招生單位要統籌考慮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使用。
《規定》強調,進一步加強調劑工作規范管理。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規定》要求,進一步推進科學精準劃線。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分開劃線,不再統一劃線。
《規定》還明確了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單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省份積極推廣網上報名確認工作。
為幫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將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網”上開展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宣傳咨詢周活動,屆時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將在線回答考生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