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院(系、所、中心)及相關人員:
根據我校學位授予工作安排,現啟動2017年秋季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論文答辯工作。本次工作將緊密結合北京大學非學歷研究生學位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和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請務必認真閱讀工作通知,做出相應工作安排。北京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老師為大家詳細的進行介紹。
一、申請資格
本次學位申請針對我校2013-2016級的研修班達到申請學位要求的學員,以及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同意的具有重新申請學位資格的學員。
二、學員申請程序
1.將學位申請意愿報給院系
時間:2017年9月11日-9月14日
計劃于2017年9月提交答辯申請的學員,需要在此時間段按院系要求將有關信息報給所在院系教務老師。由院系教務老師整理好其專業課成績,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培養辦公室老師統一上傳至全國信息平臺。
2.網上提交學位申請,上傳學位論文
(1)在北京大學校內門戶提交申請,并打印相關材料
時間:2017年9月14日-18日上午12點之前,登陸我校學位管理系統https://portal.pku.edu.cn/infoPortal/在業務辦理––研究生院業務––補充學位信息、提交學位申請、提交論文電子版。在打印學位審批材料下打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信息審核表》(一式兩份)、A/B檔案封面(一式一份)。
注意:
l 在校內門戶提交學位申請時,所填的論文信息應為畢業論文的信息,而不是發表論文的信息。
l 只有北京大學校內門戶提交畢業論文,導師才能在系統中為其填寫評語,進行論文評閱。
l 如論文內容在答辯之后有修改,可以在答辯結束后5日內重新上傳電子版論文,新版本將自動替換原來的版本。
l 2016年秋季申請過學位但未獲通過的學員,且學位分會根據規定做出過決議:允許其在半年后一年內,重新申請學位。申請者須填好附件二:《北京大學攻讀碩士學位人員重新申請學位審批表》一式兩份,由申請人、指導教師、分會負責人簽字,拿到北京大學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審批通過,學員才能登陸校內個人門戶,維護信息,打印相關表格。
(2)在全國平臺提交申請
時間:2017年9月21日-25日上午12點之前,登錄全國平臺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在“學位申請–申請論文答辯資格”界面提交論文答辯申請。申請人必須在我校管理系統和全國平臺同時提交申請,否則申請人后續申請程序無法繼續。
學員申請答辯流程網上操作的指南請參見“附件一”
如果遇到在全國平臺無法提交學位申請的情況,請盡快與院系教務老師聯系解決。
3.提交學位論文供導師審查
申請人將學位論文上傳至校內平臺后,還需提交紙板論文給導師審查,由導師在校內門戶中寫出詳細評語,同意其進入評閱及答辯程序。導師在校內門戶中填完評語后,申請人可以在校內門戶打印導師評語,并找導師簽字。
4.向院系提交材料
申請人在2017年9月27-29日到院系提交材料,具體的時間地點以院系的通知為準。提交材料內容:
①信息審核表(一式兩份,貼照片)、A/B檔封面一式一份。
②導師評語(一式兩份)在校內門戶打印并找導師簽字。
③在學習期間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發表的學術論文一篇(期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申請人發表文章的目錄頁和文章頁,在目錄頁標記出作者文章)
④學位證及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排版裝訂好的學位的論文(淺綠色封皮打印)
⑥《北京大學攻讀碩士學位人員重新申請學位審批表》一式兩份。2016年秋季申請過學位但未獲通過的學員,且學位分會根據規定做出過決議:允許其在半年后一年內,重新申請學位。申請者須填好此表,由申請人、指導教師、分會負責人簽字,在院系收材料之前,拿到學位辦審批,再一起遞交至院系。重新申請學位審批表見“附件二”
注:對發表學術論文的基本要求如下:A.發表在公開出版的學術類期刊(包括核心期刊)上;B.論文的規范形式應包括:標題、作者信息、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C.論文內容須與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專業相關;D.提交申請材料時須提交正式印刷出版的期刊,如有正式接收函,須先到學位辦審批,通過審批后方可到院系遞交其他材料。
5.繳納初審費
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通過院系審查后,可繳納初審費450元,具體繳費辦法另行通知。
6.準備答辯、繳納答辯費、拍攝學位證照片
學院(系、所、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閱,評閱結束后,學員可以通過我校學位管理系統查詢評閱結果,通過評閱者須在答辯前繳納評閱答辯費6000元,具體繳費辦法另行通知。
統一采集學位信息的院系,學員須在2017年9月28日-12月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學位信息采集點拍攝學位證照片(具體要求見“附件三”);不參加統一采集的院系,學生將照片的電子版和紙版同時交給所在院系教務老師。照片要求如下:①紙版照片為小二寸,2張,必須是單一藍色背景;申請人須在紙版照片背面注明學號、姓名。②電子版照片必須為JPG格式。照片題目的格式為:申請人學號(Sxxxxxxx)申請人姓名(XXX),例如: S1528001張曉軍。
7.參加答辯
具體安排以院系通知為準。
8.在全國平臺提交論文信息和上傳論文電子版
請于答辯通過后在院系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登陸全國平臺––學位申請––填報論文信息,并上傳最終電子版學位論文,否則學位信息無法報送至教育部,影響學位認證。
三、導師的工作程序
導師應在學員向院系提交申請學位材料之前在校內門戶填寫北京大學指導教師對碩士學位論文的學術評語,明確寫出是否同意學生的論文進入評閱和答辯的環節。
四、學院(系、所、中心)的工作程序
1. 整理2017年秋季申請學位學員在校專業課程成績,報研究生院培養辦
時間: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5點之前
專業課程不含全國外語和學科綜合考試,提交成績模板見“附件四”。
提交時請注意以下幾點:表頭前三行作為導入信息平臺的“引子”,不得更改;學號請填寫學員在北京大學學習期間使用的學號,為以“S”開頭的8位編碼;申請編號是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提交信息時所獲得的、以10001開頭的14位編碼;填寫姓名時每個字之間不留空格;考試時間用8位數字記錄,如2012年11月5日記錄為20121105,2013年4月記錄為20130401;完成一個學生的所有課程之后,再進行下一位,之間不空行。
2.院系做好通知,收取同等學力申請材料
院系收完材料須在北大學位系統中進行數據審核操作,通知學員完成初審費的繳納,具體繳費辦法另行通知。
3.通知申請人學位證照片拍照方式
通知申請人在我校同力學位信息采集點采集照片(具體要求參加第二部分學員申請程序第六條)。
4.論文評閱
對于通過審查的學位論文,院系按要求聘請專家進行評閱,將評閱結果錄入我校管理系統,并將評閱未獲通過的結果通知學員。
5.組成答辯委員會和組織答辯
對于通過評閱的學位論文,院系按要求組成答辯委員會,將答辯委員會組成名單錄入我校管理系統,并按要求組織答辯。通知學員完成答辯費的繳納,具體繳費辦法另行通知。
6.向學位辦報送材料
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各學位分會報送夏季授學位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截止。
學位辦公室
培養辦公室
2017年9月11日
聯系老師:宋老師孟老師
咨詢電話:400-8032-898
宋老師
孟老師
咨詢微信:daydayup123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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